法院纠正执法程序
2023-07-06 11:29:04
华声投诉
【资料图】
本人在2023年7月5日10点50分收到被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,显示因(2023)湘1224财保51号限制,但并未收到任何裁定书,使我的生活受到严重的困扰。不经过本人同意,也未曾通知本人将债权转让给湖南磊实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。该公司向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诉前保全,我询问该法院人员,问该网贷具体实际利率,实际逾期利率等问题一问三不知,只说对方一切合理合法,其他不知道。债权转让未通知本人且本人不知情,对于转让后的公司从未听闻,法院人员也说出转让债权不通知本人且未经本人同意不合法,但还是站在对方本人的立场说话。本人系湖北省户籍人员,财产所在地也位于湖北,根据法律法规规定,财产保全应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起,湖南溆浦县人民法院无财产保全管辖权,要求贵法院撤回受理,解除消费支付限制,转移至湖北省法院管辖。还有就是财产保全要在合理合规的条件下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,我名下微信里面一共只有399.18元,因为溆浦县法院对我名下的所有微信账户都进行了微信支付限制,导致我无法正常生活,坐不了地铁上班,买不了生活必须品,吃不了饭等等。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,更像是非法催收,高利贷,和诈骗团伙的保护伞,为了收入本不该自己管辖的案件保全手续费,对全国各地的人限制微信支付。